文明养犬 从我做起
----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
尊敬的家长朋友:
您好!为加强养犬管理,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,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,积极落实2020年4月7日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《泰安市养犬管理办法》,现倡议各位家长及社会共同参与,规范管理,文明养犬。
犬是人类普遍喜欢的小动物,给我们带来了欢乐和陪伴,然而不规范养犬带来的系列问题一直是社会管理的难点,特别是以往发生的大型犬类伤人事件,其伤害对象主要是未成年人。全市规范管理,文明养犬,主要受益者是孩子们。
在学校,我们从老师做起,积极宣传养犬知识,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,通过生动活泼的宣教形式,让广大未成年人了解养犬知识和管理规范,懂得自救自护常识。
在家庭,我们倡议广大家长朋友,从我做起,树立“我为人人,人人为我”的观念,与孩子共同了解养犬知识,遵守管理规范,人人文明养犬,让犬类始终与人和谐共处。
为确保我区养犬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,请您积极支持配合,自觉做到以下几点:
1、不在居民区楼道、绿地等公共区域养犬;
2、不得放任、驱使犬只恐吓、伤害他人;
3、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,采取措施予以制止;
4、携犬出户,应当使用不超过一点五米的牵引带牵领;
5、主动避让路人,尤其是老年人、残疾人、妇女和儿童;
6、即时清除犬粪;
7、携犬乘坐电梯或者到其他人员密集场所,应当为犬只戴嘴套或者采取其他安全措施,不得危及他人安全;
8、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时,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。
9、不携带犬只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。携带犬只乘坐客运出租车的,需征得驾驶员的同意。
10、不携带犬只进入机关、学校、医院、图书馆、商场、体育场馆、候车室、封闭式公园、景点景区等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以及设有禁入标志的其他公共场所。
11、支持配合管理部门开展排查、登记、办证、上牌等管理工作。
12、教育未成年人不要对流浪犬喂食,避免发生安全类事故发生。流浪犬由公安机关组织捉捕并送交犬收容所。
尊敬的家长朋友,孩子的健康成长环境需要我们共同来营造、共同来维护,文明养犬需要大家集思广议,共同努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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